【資料圖】
離婚對方不同意不會自動離婚,法律規(guī)定,一方不同意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判離需要多久要看審理的程序如何,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離婚判決書下來被告不履行離婚判決的,原告對于判決所涉及到的財產(chǎn)或者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找法網(wǎng)提醒您,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法的,將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