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拐騙兒童罪如何量刑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資料圖)
所謂拐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實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實行。拐騙的手段是多種多樣。比如,給兒童愛吃的食物、喜愛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帶去玩耍等,騙取兒童的好感后將其拐走。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則往往是以獻殷勤、假意幫助照看孩子、表示喜愛兒童等手段騙取信任后,尋找機會將兒童騙走或者將嬰兒偷偷抱走??傊?,使用各種手段拐騙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是拐騙兒童罪在客觀方面的重要特征。
所謂拐騙兒童脫離家庭,是指使兒童脫離與父母或者其他親屬共同生活的處所。脫離監(jiān)護人,則是指使兒童脫離依法對其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負責監(jiān)督和保護的人。
二、拐騙兒童罪如何認定
拐騙兒童罪的法益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與身體安全,而非監(jiān)護權,故監(jiān)護人可以成為本罪的共犯。
(1)“拐騙”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蒙騙、利誘,將兒童偷走、搶走的行為也成立本罪。
①拐騙行為既可以針對兒童實行(如欺騙兒童,將兒童帶走的行為),也可以針對兒童的家長或監(jiān)護人實行(如欺騙兒童父母,使其將兒童交給行為人)。
②從收買者、拐騙者、拐賣者處拐騙兒童的,成立拐騙兒童罪。
(2) 責任形式為故意,不具有或者不能證明具有出賣或者勒索財物等目的。如果證明其以出賣為目的拐騙兒童的,成立拐賣兒童罪;以勒索財物或者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以暴力、脅迫等手段控制兒童作為人質的,成立綁架罪。
(3) 罪數(shù)問題:
① 拐騙兒童的行為本身導致兒童傷害的,屬于想象競合犯。
② 以撫養(yǎng)為目的偷盜要幼兒或者拐騙兒童,之后予以出賣的,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司法解釋規(guī)定)。但這種情形行為人實施了兩個獨立的行為,侵犯了兩個不同的法益,理應認定為數(shù)罪。因此,刑法理論主流觀點認為,拐騙兒童后產生出賣或勒贖目的,進而出賣兒童或者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兒童進行實力支配以勒索錢財?shù)?,應分別認定為拐賣兒童罪或綁架罪,與拐騙兒童罪實行并罰。
根據(jù)規(guī)定,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應當立案。拐騙兒童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拐騙行為,將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帶走,從而使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