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按撤訴處理的情況主要有哪些
在民事訴訟中還有按撤訴處理的情況。所謂按撤訴處理,就是指當事人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jīng)表明其不愿意繼續(xù)進行民事訴訟,因而法院決定注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按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按撤訴處理的情形是:
(資料圖)
1、原告或上訴人未按期交納訴訟費用:
2、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
4、原告應預交而未預交案件受理費。人民法院通知其預交,通知后仍未交納,或申請緩、減、免未獲人民法院批準仍不交納訴訟費用的;
5、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經(jīng)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訴處理;
6、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jīng)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無獨立請求的第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依法可以按撤訴處理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訴處理。
法院準許原告撤訴或針對原告按撤訴處理的,原告可以申請法院退給一半的預交訴訟費,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原告在訴訟時效內(nèi)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院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或針對上訴人按撤回上訴處理的,上訴人可以申請法院退回一半上訴費,一審裁判發(fā)生法律效力。法院準許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撤訴或針對其按撤訴處理的,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法院退回自己所交的一半訴訟費,但不影響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本訴的進行。
申請撤訴是指申請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決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訴訟請求,包括申請撤回起訴、上訴的撤回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訴訟請求。申請撤訴的條件是: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經(jīng)過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
2、申請撤訴必須是申請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強迫當事人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動員當事人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在時間上,應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決前。申請撤訴不得有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有損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4、撤訴必須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請撤訴是當事人的權利,但是否準許,由法院審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當事人。
以上內(nèi)容由律圖小編整理提供,在民事訴訟中,原告經(jīng)由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即按撤訴處理,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都要積極參與訴訟,積極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希望上述內(nèi)容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