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遵循國家賠償程序來進行賠償申請
遵循國家賠償程序來進行賠償申請的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決定賠償的,應當制作賠償決定書,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送達賠償請求人。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二、
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損害公民死亡的,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yǎng)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損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損害終止,繼承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屬于國家賠償的法定范圍,屬于受理國家賠償的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三、
申請國家賠償的類型
國家賠償包括兩種類型: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
1.行政賠償;
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2.刑事賠償。
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