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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jù)規(guī)定征收房屋補償是多少?
1、征收房屋補償金可能為幾十萬元,具體的補償金額,為以下補償項目相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被征收人搬遷后,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房屋征收決定、被征收房屋清單提供給房屋、土地登記機構。
房屋、土地登記機構應當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3、被拆遷人可以自行選擇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應當在市政府確定的回遷安置區(qū)域內,根據(jù)擬建房屋套型和面積選擇回遷安置用房。選房順序按照被征收人取得的搬遷驗收號和簽訂補償協(xié)議的結算號相加除以2的結果確定。如果順序相同,以搬遷驗收號為準,并根據(jù)所選房屋套型,采用劃片和單元立體切塊的方式選房。
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無法達成拆遷補償協(xié)議怎么辦?
1、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無法達成拆遷補償協(xié)議,由相關國家部門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市政府審核后,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2、被征收人不明確包括以下情形:
(1)產權不明;
(2)產權人下落不明;
(3)產權人死亡,無繼承人繼承,或繼承人不明確;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政府應當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輪候。
被征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積補償條件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征求被征收人意見,由被征收人選擇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積補償。
在現(xiàn)實生活之中,房屋被征收的情形是比較常見的,通常情形下,只有是被拆遷方搬遷之后,房屋才可以被拆遷。而拆遷方必須要在被拆遷方搬遷之前,就向被拆遷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補償金,具體的補償數(shù)額,則是需要協(xié)商后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