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到哪里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部門為幫助困難全體而設立的一項司法救助體系,只要符合條件的公民都可以提出申請,一般法律援助是不收取一分錢的,所需費用有國家財政給予撥款。
申請法律援助時,應該到法律援助機構填寫申請,并提供: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如果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就會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的手續(xù)有哪些?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二)經濟困難的證明;(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而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終止的情況: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報告,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應當終止該項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經濟收入狀況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二)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