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動產權證辦證流程
不動產權證辦證流程:購房者要把房屋產權等資料,送到房管部門辦初始登記。登記完后,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填《不動產權登記申請表》。填完后,讓開發(fā)商簽字蓋章。購房者要在開發(fā)商指定的計量站領測繪表,并帶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公共維修金和契稅繳納憑證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最后按時領不動產權證書。
二、民法典中不動產權證能否變更
不動產權證可以變更,但是不動產變更的應當依法登記,不登記的不發(fā)生效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時間】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模杂涊d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fā)生效力。
三、不動產權證的法律效力
不動產權屬證書,即不動產的所有權證、使用權證等,是登記機關頒發(fā)給權利人作為其享有權利的證明。根據(jù)物權公示原則,完成不動產物權公示的是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應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根據(jù)。不動產物權證書只是不動產登記簿所記載內容的外在表現(xiàn)形式。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jù)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