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前終止合同的程序
提前終止合同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2.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二、
提前終止合同的后果
提前終止合同有以下后果:
1.合同無法定或違約事項而提前終止的,合同中尚未履行的部分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部分,根據(jù)情況以及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2.合同因違約而提前終止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提前終止的合同是主合同的,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關于結算和清理條款的約定效力。
三、
提前終止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的標準是什么
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