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寫遺囑怎么寫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chǎn)狀況(名稱、數(shù)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chǎn)的種類、名稱、數(shù)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chǎn)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shù)、保留以及是否有執(zhí)行人執(zhí)行等;有遺囑執(zhí)行人的,應當寫明執(zhí)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二、寫遺囑要注意什么?
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2、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chǎn),如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chǎn),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3、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
4、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依《民法典》,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和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辦理;若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若以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至于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并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公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后,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5、遺囑人可以撤消、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shù)份遺囑,內(nèi)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消、變更公證遺囑。
遺囑該怎么寫?在上文中我們看到,不管是書證還是口頭遺囑,都需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在寫遺囑時,財產(chǎn)分割是要進行清楚地劃分,需要進行公證的也需要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