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車上人員責任險什么意思?
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車上人員責任險算是車輛商業(yè)險的主要保險,它主要功能是賠償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內人員的傷亡的保險。
(相關資料圖)
二、責任險的賠償情況
1.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
(一)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和車上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保險車輛行駛證、駕駛人駕駛證;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四)車上人員人身傷殘程度證明以及有關費用單據;
(五)其他能夠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2.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不得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3.保險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人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未確定事故責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事故責任比例:
保險車輛方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100%;
保險車輛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70%;
保險車輛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50%;
保險車輛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30%;
保險車輛方無事故責任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4.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本保險實行相應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15%,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0%,負同等責任的免賠8%,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單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為15%。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車上人員責任險的具體賠償情況,是需要嚴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來進行辦理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關材料以及有關保險的證據來向保險公司申報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