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懸賞廣告是什么
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的方式公開表示對于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廣告人對于完成該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wù)。懸賞廣告主要有兩層意義:一是指懸賞廣告的意思表示,即懸賞廣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與指定行為的完成結(jié)合而成立的法律行為,也即是懸賞廣告人以廣告的方法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基于該意思表示,懸賞人對完成指定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wù)。
二、懸賞廣告的成立要件與效力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懸賞廣告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其構(gòu)成要件包括:
1、目的意思,即表意人意圖通過自己的行為實現(xiàn)的具體民事關(guān)系及其內(nèi)容。
2、行為意思,即表意人將自己的目的意思表現(xiàn)于外部的愿望和意識。
3、效力意思,即表意人意圖使自己的行為發(fā)生法律約束力的愿望和意識。
4、表示行為,即民事主體以某種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以內(nèi)在意思為內(nèi)容的外在行為。
三、懸賞廣告的認定效力
(一)法律特征
1、懸賞廣告是要式行為: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
2、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償行為: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有償合同;
3、懸賞廣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fā)出;
4、懸賞廣告的標的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即懸賞行為。
(二)懸賞廣告的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條件:
1、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
2、懸賞不具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效的情形。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