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最低工資調整具體標準是什么
依據人社部的統(tǒng)計,目前我國31省份已經對最低工資標準作出了調整,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590元,為全國最高,超過2000元的省份有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等。
重慶從2019年1月1日起,第一檔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第二檔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300元。
上海從2021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2元調整到23元。
陜西從2021年5月1日起,一類工資區(qū)最低為1950元/月,二類工資區(qū)最低為1850元/月,三類工資區(qū)最低為1750元/月,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150元。
北京從2021年8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
湖南從2019年10月1日起,四類月最低工資標檔次調整為:1700元、1540元、1380元、122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90元至120元不等。
遼寧從2019年11月1日起,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10元,二檔為1610元,三檔為1480元,四檔為130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180元或190元。
河北從2019年11月1日起,四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200元或250元。
貴州從2019年12月1日起,一類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90元,二類區(qū)為1670元,三類區(qū)為157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100元或110元。
福建從2020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五檔縮減為四檔,分別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40元至100元不等。新的第四檔標準則較現行第五檔標準高出了140元。
相關規(guī)定
《最低工資規(guī)定》
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yè)者及其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zhèn)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fā)展水平、就業(yè)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和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wěn)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yè)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第七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qū)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