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級傷殘被辭退的賠償標準:
(1)合法辭退的,支付七個月本人工資的工傷補償;
(2)違法辭退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和七個月本人工資的工傷補償。
2、法律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