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xié)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承擔的行為。債務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務轉讓,使得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發(fā)生了變化,其會對債權人權益的實現(xiàn)帶來影響,債務轉讓后擔保人的責任是怎樣的?
【資料圖】
法妞網友咨詢:
債務轉讓后擔保人的責任是怎樣的?
律師解答:
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時候,是要取是債權人與擔保人的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的責任,債權轉讓時,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當債務轉讓已經完成了,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已經沒有了債務后,自然擔保人的責任就不再存在了,不需要再為此承擔責任。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是3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律師補充:
債務人也可以通過轉讓債務,來實現(xiàn)資金的周轉,債務轉讓可以是部分的轉讓也可以是全部的轉讓,但均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債務轉讓后。新的債務人將繼承合同中的債務,履行還款義務。準備受讓人的基本資料,并告知債權人,與債權人協(xié)商,經債權人同意;與新的債務人簽訂債務轉讓合同;債權人應向新的債務人,要求行使還款義務;新的承擔人享有讓與人的對抗債權人的權利;承擔人不愿意承擔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對其提起訴訟。
轉讓債務,擔保人不承擔責任。債務人未通知擔保人擅自轉讓債務的,擔保人不得承擔擔保責任。在擔保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再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務和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當事人對擔保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