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一直是各行各業(yè)的一個標語,無論在哪個行業(yè)我們首先都要注意安全,施工過程中尤其要注意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工程質量事故具有復雜性、嚴重性、可變性和多發(fā)性的特點,所以關于建設工程事故的分類有多種方法,那么工程質量事故特點及分類是怎么規(guī)定的?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
工程質量事故特點及分類是怎么規(guī)定的?
劉福勝律師解答: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按照事故責任分類:指導責任,指由于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操作責任,指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規(guī)程和標準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自然災害,指由于突發(fā)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劉福勝律師補充:
施工質量事故發(fā)生的原因:1.非法承包、偷工減料;2.違背基本建設程序;3勘察設計的失誤 ;4.施工的失誤;5.自然條件的影響。
工程質量事故的特點: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錯綜復雜,即使是同一類質量事故,而原因卻可能多種多樣截然不同。使得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其性質、原因及發(fā)展,確定處理方案與措施等都增加了復雜性及困難。工程項目一旦出現(xiàn)質量事故,其影響較大。輕者影響施工順利進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費用,重者則會留下隱患成為危險的建筑,影響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嚴重的還會引起建筑物的失穩(wěn)、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許多工程的質量問題出現(xiàn)后,其質量狀態(tài)并非穩(wěn)定于發(fā)現(xiàn)的初始狀態(tài),而是有可能隨著時間而不斷地發(fā)展、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