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最不想遇到的就是意外。一旦發(fā)生就可能影響日常生活,但是很多人對索償程序并不清楚,經(jīng)常跑了很多單位,仍然沒有完成手續(xù)。那么傷殘等級與勞動能力有什么關系,兩者的關系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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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等級與勞動能力有什么關系,兩者的關系是怎樣的?
廣東順迪律師事務所連麗娜律師解答:
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鑒定不一樣。勞動能力鑒定與傷殘等級鑒定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
從性質(zhì)上來說,勞動能力鑒定是傷殘等級鑒定的基礎。從范圍來說,勞動能力鑒定范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yè)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y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傷殘等級鑒定相對來說更專業(yè)、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yè)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
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jù)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yè)病)案例來說,傷殘等級鑒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鑒定同時進行。二者的申請鑒定的時間也不同,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時間是傷者病情相對穩(wěn)定后,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鑒定申請時間是醫(yī)療終結(ji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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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順迪律師事務所連麗娜律師解析:
勞動關系下的工傷賠償: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成立了勞動關系,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投保了工傷保險的,則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依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后,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qū)別實質(zhì)上已消失,現(xiàn)在沒有正式與臨時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長短不同。
所以,按照以前的說法,無論你是“臨時工”(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xié)議書》)還是“正式員工”,只要確立了勞動關系,工作中受傷了,符合工傷條件,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工傷待遇并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是社保里的一種,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也沒有及時為勞動者申報工傷,那么本來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就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