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勞動者在進(jìn)入一家用人單位時都應(yīng)該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同時保護(hù)雙方的權(quán)益。小敏是一家小工廠的員工,在工作兩年內(nèi)一直沒有簽訂合同。那么公司工作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怎么計算?
一.公司工作兩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1.單位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nèi)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2.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為入職后的一年內(nèi)。
3.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用工兩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dāng)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yīng)當(dāng)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
二.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怎么計算
1.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通常都是工作滿12個月的話工齡為一年。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jīng)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墓ぷ髂晗迺r,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