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時候要經過一系列的操作以及流程才能完成,通常我們會采用寫借條的方式的去進行借款,那么這里就關系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借錢怎么寫借款條,那么借款條要包括哪些內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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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條要包括哪些內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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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隆安(順德)律師事務所葉芯銅律師解答:
規(guī)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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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隆安(順德)律師事務所葉芯銅律師解析:
往往生活中因為朋友、親戚等關系的存在而礙于面子相互之間不會出具借款條,給自己造成一些困擾。而我們應該選擇: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毀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