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受工傷需要停工治療,期間應享受工資福利待遇。這個治療期,稱為停工留薪期,其中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的休養(yǎng)期間。那么工傷休養(yǎng)期間工資待遇是如何,怎么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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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休養(yǎng)期間工資待遇是如何,怎么規(guī)定的?
(資料圖)
河北德圣律師事務所李文策律師解答:
1.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承擔費用。
3.工傷職工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的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社會保險法》第36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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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德圣律師事務所李文策律師解析: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2款規(guī)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因此,在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待遇一般也是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單位就停發(fā)原待遇,工傷職工根據本人的實際傷殘情況享受傷殘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傷職工能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請注意,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實際操作中,沒有人愿意故意工傷,發(fā)生了事故,首先要做的是治療,至于認定、鑒定、賠償等,都應放在治療的后面。生命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