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回購請求權是一項法定的股東權利,為小股東提供了抵抗大股東侵害的法律武器。那么為什么要設股權回購請求權,怎么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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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設股權回購請求權,怎么規(guī)定的?
廣東諾賢律師事務所李春雨律師解答:
股份回購請求權是指特定的股東在特定情況下請求公司回購其股份并退出公司的權利。特定的股東是對公司股東會相關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也稱異議股東。異議股東對下列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的,就可以請求公司按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是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是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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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諾賢律師事務所李春雨律師解析:
持異議股東請求公司收買其股權的正常程序是:
①公司告知股東異議的權利;
②異議股東提前作出書面反對通知,并在股東會決議時不得投票贊成被提議的公司行動;
③異議股東當在股東會決議之后的60日內以書面形式請求公司以公平價格購買其持有股權。如果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即股權收買請求權受阻時,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決定收買價格。法院在確定收買價格時,可以聘請專業(yè)評估師進行估價,該估價應以公司股東會、董事會作出決議前一日股票的公平價格為準。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異議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份,那么這個合理的價格如何確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實踐中這也是個比較困難的問題。如果異議股東和公司不能就收購價格達成一致,雙方各執(zhí)一詞,那么可能就需要人民法院委托專業(yè)的審計機構對公司的凈資產進行審計,但是審計公司的凈資產又需要公司提供完整的會計報表和財務賬冊的資料,不排除公司方不配合的可能性,所以遇到該種極端的情況,處理起來就會比較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