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審石是一個古老的故事。
宋朝的時候,有一個小孩,靠賣油條掙幾個銅板和媽媽相依為命。一天,小孩在廟會上賣完油條,站在一塊石頭上看戲,盛油條的籃子就放在身邊的石頭上,看完戲后小孩發(fā)現(xiàn)籃子里的銅錢沒有了,小孩坐在地上大哭。
包-公正好打這路過。包-公詢問了情況,說要審問石頭,是石頭偷了小孩的錢。包-公命令張-龍、趙-虎、王-朝、馬-漢將石頭抬到開封大堂門前,公開審判。
廟會上人很多,出于好奇心,都跟著包-公到開封大堂旁聽。
包-公問石頭:"你是不是偷了小孩的錢?從實招來!"連問數(shù)遍,石頭當然不會回答。
包-公大怒:“不動大刑,諒你不招。與我重打四十大板!”
王-朝、馬-漢掄起黑紅棒開始打石頭。
圍觀的人哈哈大笑,嘲笑包-公是糊涂蛋,石頭不會說話,這太荒唐了。
包-公突然一拍驚堂木:“本府審案,何人在此喧嘩,咆哮公堂者,每人罰一枚銅錢。”
公孫策端來一個水盆,讓每人往里扔一個銅錢。
有一個人剛把銅板丟進水盆,就被包-公抓住了,說這個是小偷。
小偷不承認,包-公大怒:"小孩的錢放在油條籃子里,錢上有油,只有你丟下錢,水面上浮起了一層油。偷錢的不是你是誰!"
從小偷身上搜出的錢放在水盆里都起油花,且與小孩丟的錢數(shù)額一致。小偷只好伏法。
包-公審石,審石頭是假,收集物證是真。包-公利用的是贓物附著物(油跡)與籃子的附著物(油跡)具有同一性的道理,很快破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