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資料圖)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yè)車,每輛補貼6000元。
法律快車提醒您,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guī)定是:
出租車使用8年報廢,中型的10年,大型的12年;租賃載客汽車15年;公交客運汽車13年;專用校車15年;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15年。
為了避免被罰款、吊銷駕駛證等不必要的麻煩,可以提前對車輛進行報廢登記,具體流程如下:
1.車主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然后到登記受理崗申請,開具并填寫汽車報廢通知書;
3.車主持車輛報廢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進行車輛分解;
4.車主持變更表、更新汽車技術(shù)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分解照片,經(jīng)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并回收車牌,上報登記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