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賠償承擔民事責任:
律師解答
民法典財產損害賠償屬于侵權糾紛。財產侵權的賠償標準是以金錢賠償為主,按市價或者物品本身價格賠償受害人。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賠禮道歉為輔的賠償方式。侵害人身屬性的物品還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xù)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guī)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guī)定。
本條規(guī)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財產損害賠償的原則:
我國國家賠償中財產賠償是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賠禮道歉為輔的賠償方式,依照可能出現的賠償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