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訴商標評審委員會后果
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其商標專用權被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對其生效以后的事發(fā)生效力。
具體來講,有關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于在宣告無效前的下列事項,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
三是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合同;四是已經履行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上述四類事項不具有效力,已經執(zhí)行的,不得以注冊商標已經被宣告無效為由,要求恢復到原來的狀況。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則應當給予賠償。如當事人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采取訴訟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損失的,則應當予以賠償。
同時,依據(jù)上述四種情形已經支付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如果不予返還,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則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二、
商標無效宣告訴訟需要多久時間?
需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這個比較簡單的話就走簡易程序,一般情況是三個月。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yè)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后,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三、
商標無效宣告裁定
1、《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2、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