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有哪些罪名?
(一)失火罪。
(二)過失決水罪。
(三)過失爆炸罪。
(四)過失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
(五)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六)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七)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八)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
(九)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十)重大飛行事故罪。
(十一)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十二)交通肇事罪。
(十三)重大責任事故罪。
(十四)重大責任事故罪。
(十五)強令違章冒險作業(yè)罪。
(十六)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十七)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十八)危險物品肇事罪。
(十九)過失致人死亡罪。
(二十)過失致人重傷罪。
(二十一)過失損毀文物罪。
(二十二)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二十三)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
(二十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二十五)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
無犯罪記錄都要注明違法嗎?
會有。無犯罪記錄,是未受到過刑事處罰的記錄。違法記錄,是受過行政拘留的記錄?,F(xiàn)在公安機關無違法犯罪記錄是一張紙,如果有違法記錄,則填在違法記錄欄,犯罪記錄欄空。一般無違法犯罪記錄就是只要受過行政拘留就沒法開具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zhí)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